大個子出門旅行也快兩個月了,昨兒個打電話回來,口氣似乎歸心似箭:
欸我回家的機票已經買好了喔!禮拜四從芝加哥下飛機禮拜五回家禮拜六要去印地大學與愛荷華大學的球賽喔對了我要約保羅一起晚上再開車去芝加哥這樣禮拜天才能趕到明尼阿波里斯去看維京人的球賽%^$#*@XOGY.............
一口氣講完氣都不會喘一下,一句想念我都沒有,通通是球賽球賽。
我點頭:好啊,沒問題。
他楞了約兩秒:喔,對了,那個,我們的結婚紀念日是幾號啊?是不是下禮拜某一天?
我(斜眼看他):你說呢?
他開始裝忙:不是啦因為我手機之前壞掉了,這支備用手機的行事曆沒有拷貝過來,很多行程都不見了真是糟糕......
那剛剛念出的一長串球賽日期,想必是佛祖通靈給你的吧。
結婚只不過三年,就已經把紀念日給忘了,但是每年至少幾十場的球賽,卻場場都記得。
是不是該去逛逛百貨公司刷點卡,安撫我寂寞的芳心呢?
英式馬芬跟一般那種甜蛋糕馬芬不一樣,是一種扁平的原味麵包,特色是酥鬆的外皮、多氣孔的鬆軟內裡與脆脆的玉米粉包覆,也就是麥當勞早餐滿福堡那種麵包,本身沒什麼味道,但是因為中間的鬆軟質感很容易吸收味道,不管是甜鹹餡料都百搭。
做法也很簡單,而且不用烤箱,只要有個平底鍋就可以做這款麵包,一口氣做一袋,放冰庫保存很方便。早餐吃膩吐司,換個口味也不錯。
湯種材料:
高筋麵粉 100 g
冷水 100 g
乾酵母 3~5 g
麵團材料:
高筋麵粉(其實中筋也可以啦) 400 g
牛奶 240 g左右
乾酵母 3 g
無鹽奶油 30 g
砂糖 30 g
鹽 10 g
粗粒玉米粉 (cornmeal) 一杯左右
另外準備奶油煎馬芬
做法:
將湯種材料混合在大碗裡,攪拌均勻,蓋上蓋子或保鮮膜,放入冰箱冷藏整夜(至少十二小時),隔天會有冒出類似啤酒香氣的發酵味,以及充滿活性的湯種麵團
將湯種與奶油之外的麵糰材料倒入大碗裡(鹽和酵母要分開放),先用中速(刻度2)攪打至成團,加入軟化的奶油,然後轉高速(刻度3),攪打五到八分鐘
這麵團有點濕黏,但還是攪得動
攪打之後會變成這樣有彈性的光滑麵團,但不到可以拉薄膜的程度
碗裡抹一層油,將麵團放入碗裡,蓋上保鮮膜,發酵一個小時
或是麵團發到兩倍大的程度
將麵團從碗裡取出,揉捏出空氣,鬆弛二十分鐘
粗粒玉米粉就是曬乾的玉米磨成粉,跟玉米粉(cornstarch)不一樣,可以去五穀雜糧行或烘培坊找一找。
將玉米粉鋪滿烤盤或有深度的大盤子
將麵團平均分割成十二分(一個約80 g左右),放在玉米粉上
略略滾一滾麵團,讓每一面都沾到玉米粉
然後室溫發酵再一個小時,一樣發到兩倍大
此時開始熱鍋,下鍋之前,用手輕輕的將麵團壓平
(輕輕的壓才能保持麵團蓬鬆,不要使勁兒壓,是做馬芬不是做槓子頭)
中小火將鍋子燒熱了之後,不用放油,將麵團放入鍋中
另一個鍋子則放一點奶油,比較一下乾煎與奶油煎的差別
煎這個馬芬要花點時間,我就一口氣開三爐全上
煎的過程中麵團會膨脹甚至冒出麵皮泡泡,用鍋鏟輕輕壓平即可
兩面都煎到金黃色,約莫十分鐘左右,就可以起鍋了
煎好的馬芬在架子上放涼
將其中幾個切成一半,用奶油再煎一下中間
兩面酥酥、頗帶嚼感的馬芬,充滿奶油香氣,拿來夾培根火腿或是花生醬果醬都超讚的
切半煎過的放一袋,沒有切開的放一袋,通通拿去冷凍,可以放一個月沒問題。
隔天早上,拿出兩個切過的馬芬,鋪一片起司用烤箱加熱,同時煎培根與雞蛋,夾起來就可以帶著走,非常快速。等到切過的吃完了,再拿出整顆的解凍切開另一份。
如果嫌這樣做麻煩,也可以直接整顆冰凍,要吃的時候再用微波爐解凍,切開之後用奶油煎一下兩面,也是快又方便。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來留言,一起聊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