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的冰箱裡有幾樣常備品:牛奶(他吃喜瑞爾我喝咖啡)、柳橙汁(一樣是早餐需要)、雞蛋(誰的冰箱可以沒有這個?)、檸檬(每天一杯檸檬汁加膠原蛋白,養顏美容,老女人必備)、啤酒(大個子夏天沒啤酒會死掉),以及麵包(早餐、做三明治、搭配濃湯或肉類主食),還有其他夾三明治的配料(酸黃瓜、芥末、番茄醬)等。
冰箱裡的東西來來去去,只有這幾樣是一日不可缺少。
最近的麵包作品是一個月之前的地瓜吐司,然後就忙著玩別的,吐司吃完了也沒發現,而我不喜歡超市的難吃吐司也沒買,於是冰箱就沒有麵包了。
莫非定律,越沒有的東西越是會被需要。就在隔天中午,大個子突然想夾個鮪魚三明治來吃,打開冰箱大呼小叫:為什麼沒有麵包?麵包呢?
我(有點歹勢):哎呀,進度沒跟上,這兩天會做好啦。
大個子碎碎念:怎麼連麵包都沒有,妳昨天才去市場不是嗎?
我(堆笑臉):我想自己做比較好吃嘛!那我煮碗麵給你好不好?
大個子繼續念:這麼熱,我不太想吃麵。妳要掌控廚房,那就要掌控好啊!需要的東西就要記得買啊!怎麼會連片麵包都沒有呢?
你他媽的,老娘給你陪笑你給我得寸進尺,講的好像自己不曾忘記買東西一樣,兩天沒有麵包吃會死嗎?不然現在想怎樣?不想吃麵,甲賽干厚?(冒青筋)
參考的是:免揉麵包之父,吉姆拉赫的83道獨門配方 P69 橄欖麵包
材料:
高筋麵粉 400 g
去籽橄欖 200 g
速發乾酵母 3 g (大約一茶匙)
冷水 1 1/3杯 約350 g
(橄欖本身有鹽分,所以不用加鹽)
另外準備手粉或玉米粉
做法:
這是我用的無籽黑橄欖,食譜上用的是綠橄欖,都可以
黑橄欖不足200 g,我又另外開了一罐綜合醃橄欖
乍看這個份量有點緊張,這樣不會太多嗎?但因為是第一次試做這本食譜,還是乖一點不要亂搞比較好
麵粉過篩,加入乾酵母
倒入切小塊的橄欖
把冷水分次倒入麵粉裡,用木湯匙攪拌均勻
攪拌均勻,看起來很黏手的麵糊
用保鮮膜封住碗口,放在陰涼處發酵約十二到十八個小時,中間不用翻動
這是發酵十八個小時後的樣子,麵糊脹到兩倍大,充滿氣泡和一點點啤酒味
在乾淨的桌面上,撒上大量的手粉
用刮刀,從邊邊把麵團慢慢刮下來
把麵團倒在手粉上
用手把麵團揉捏成圓形。
這步驟有點難弄,因為麵團很濕一直黏手,但也沒那麼難,反正黏手就撒手粉,不用出力搓揉,只要把麵團整到表面光滑就可以了
蓋上濕布,發酵一個小時,或是麵團脹到兩倍大
兩倍大,有吧!
要怎麼知道發酵成功了沒?用手搓一個洞,麵團能保持凹陷就是好了,如果立刻彈回來,那就再發酵十五分鐘到半小時
發酵好前十分鐘,烤箱連同鍋子、鍋蓋一起預熱:250*C/500*F
(乍看這溫度有嚇一跳,不過食譜上是用鐵鑄鍋連蓋一起烤,溫度高一點是合理的。帶蓋吐司的溫度也會比山形吐司來的高)
(我家沒有鐵鑄鍋,改用不銹鋼鍋烤也可以)
發酵完成,底部有一點黏桌面,邊灑手粉邊把麵團拿起來
我還多灑了點粗粒玉米粉(cornmeal)增加口感
(沒有也沒關係)
把鍋子從烤箱裡拿出來(很燙,記得要戴手套或濕布),把麵團倒進鍋中
(有點醜別介意)
蓋上鍋蓋,放入烤箱烤三十分鐘
(連蓋子也很燙,要小心喔)
三十分鐘之後,拿掉鍋蓋,繼續烤二十分鐘,或表面變成比金黃更深一點的橙色
出爐,顏色挺美的呢!
整個鍋子都很燙,小心不要燙到
(為什麼一直囉嗦這點?因為我被燙到了啊!忙著拿東拿西,一時忘記想拿起鍋蓋,只碰兩秒,拇指的皮馬上紅一片起水泡)
用木鏟子將麵包拿出來
放在烤架上放涼
(完全涼透之後才能切片)
和書本上做的有九成像吧?嘿嘿~
一切開,挖~那氣孔真漂亮,完全看不出來是免揉麵包的組織
這看起來有高級麵包店,一顆賣兩百五的樣子啊!
試吃一片,相當鬆軟,橄欖的鹹香味道融在麵團裡,味道很有質感,放那麼多橄欖卻不影響麵包組織,是剛好程度的料多實在。
一半切片,要吃的時候直接拿很方便,另一半先不切,麵包比較不容易乾燥。
隔天早餐,用小烤箱烤了兩片配荷包蛋,烤過之後,外皮變得超酥脆,但中間還是酥軟有嚼勁,橄欖的鹹香味不減,大個子邊吃邊讚美:這是妳做過最好吃的麵包!
啊不是想吃超市的紙屑吐司嗎?不是連兩天都不想等嗎?再念嘛你,哼!(很愛記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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